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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院须知】住院须知

时间:2023-12-18 09:52:16 点击:0

  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为了使您尽快熟悉住院环境,能得到及时满意的医疗服务,现将住院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
  1、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,凭住院卡办理住院手续。不得私自调换床位,不要擅自离开病区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病区请您向主管医生递交请假条,经允许后方可离开,并按时返回,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不得私自调节输液滴数,否则后果自负。


   2、为了不影响您的住院治疗,请及时交足住院费用。病员及陪伴不得进入诊疗场所,不得私自翻阅、索要、涂改破坏病案及有关医疗文书记录。

   3、请您的物品按要求定点放置,多余物品请带离病区或放入病员保管室,随时保持病房整洁。病房内配置的各种设施,如床头传呼、电视等请您爱护使用。为保证病房空调的效果,打开后请您及时关闭窗户。

   4、保持病室内外的清洁、整齐、安静、安全,不乱丢杂物,不随地吐痰,不要将垃圾、污水倒至窗外,不得在窗台上悬挂衣物和摆放物品。病区内严禁吸烟,严禁向厕所水道及马桶内倒剩饭、果皮、纸屑等,以防堵塞。


   5、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,病室内严禁私自使用电器,严禁烧电炉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电器充电等,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。病员及陪护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冬季严禁私自使用热水袋取暖壶等,以防烫伤,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


   6、高龄或病情需要应配陪护,以防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,否则后果自负。陪护要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,遵守医院有关规定。年老体弱或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做为陪护。


   7、对因病情需要拟实行特殊检查、治疗(手术)的病人,在特殊检查、治疗(手术)前请病员或被授权人配合医护人员办理有关知情同意书、签字手续。

   8、参保病员应特别注意:参保病员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应提供真实身份,严禁利用他人医保证历冒名顶替住院。病员在住院期间严禁离院或挂床住院。医保中心检查发现如有严重违规现象者,医保将收回医保证历,取消病人的参保资格,一切医疗费用由病人自理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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